| 最先出现突破口、占用谈判时间最长、达成框架协议内容最多——这些词用来形容此次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会议中的农业谈判并不为过。
2004年5月,欧盟宣布愿意有条件取消农业出口补贴,一扫坎昆会议以来农业谈判的颓气,农业谈判向着积极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27日召开。直到29日上午,美国、欧盟、巴西、印度、澳大利亚等五个重要成员才就农业谈判达成共识。新框架协议草案30日凌晨出台后,世贸组织成员31日中午才就“多哈回合”谈判的农业议题基本达成共识。
农业从来都是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的难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介绍说,关贸总协定签定后长达40年的时间里,农产品贸易作为一个特殊的领域,一直游离于关贸总协定规则的有效约束之外,农业保护深深地植根于发达国家的农业政策之中,尽管数次试图将农产品贸易问题纳入关贸总协定的管理框架,但都未能如愿以偿。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农业谈判无法回避,才拿到谈判桌上。
全球农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量的比例已经从1950年的40%下降到了现在的10%左右。但由于发达国家对农业进行高额补贴,农业事关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与经济发展,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农业谈判的理解远不仅贸易那样简单。
目前世界各国政府农业补贴的程度有很大不同。2001-2003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农业补贴占其农业收入的5%左右,加拿大、墨西哥、波兰、斯洛伐克、土耳其和美国的这一比例为20%,捷克和匈牙利的比例为25%,欧盟为35%,而韩国、冰岛、日本、挪威和瑞士的这一比例高达60%,甚至更多。
2003年,经合组织30个成员国给农民提供的政府补贴达2570亿美元(约合2290亿欧元),占当年农业收入的32%,比1986-1988年期间的37%略有下降。不过经合组织认为,扭曲贸易的政府补贴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削减,因为它们会以其他的形式出现。2002-2003年,根据耕地和家畜的数量发放的政府补贴占所有农产品补贴的15%(即所谓的蓝箱补贴),而1986-1988年这一数字仅为7%。发展中国家抱怨发达国家的巨额补贴是导致全球农产品价格低迷和本国小农户无力进入全球市场的根本原因。
农业谈判是“多哈回合”至今没有明显进展的主要障碍之一,此次农业能够充当整个谈判的“突破口”,是一些成员积极努力的结果。今年5月,欧盟宣布其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的条件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农产品出口国采取同样的行动,僵持两年多的世贸“多哈谈判”形势从此才峰回路转。
程国强认为,如果欧盟在农业问题上不让步,它在“多哈回合”谈判中就可能什么都拿不到。其次,世贸成员对欧盟农业出口补贴意见大,只有拿出口补贴做筹码,才能迫使美国就范。最后,取消农业出口补贴可以减轻欧盟的财政负担。但是应当注意到,欧盟在农业国内补贴问题上并没松口。
程国强指出,虽然世贸成员就“多哈回合”框架协议达成了一致,但各成员达成实质性减让承诺还为时尚早。除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冲突需要进一步协调外,美国和欧盟能否具有远见卓识与推动谈判的政治意愿将起着决定作用。从美国方面来讲,美国一般是5至7年调整一次农业法,现行的《2002年农业保障和农村投资法》是2002年5月13日签署的,该法为美国农民提供历史上金额最高、覆盖面最广的农业补贴,到2007年9月份才能到期。美国显然不愿看到因农业谈判较快达成实质性协议而不得不提前修改国内法律。美国自1933年出台有世界影响的《1933年农业法》后,只有1996年为符合乌拉圭回合农业协定而修改过国内农业法。
再从欧盟内部考虑,欧盟2003年1月通过的新的共同农业政策改革方案,并预定于2006年实施。尽管共同农业政策改革有利于削减“黄箱”补贴、减少使用使贸易扭曲的国内支持措施,但是欧盟2002年改革方案所设计的2007-2013年削减价格支持、调整农业补贴的幅度和实施期,离多哈农业谈判目标相距甚远。而且欧盟强调农业多功能性与非贸易关注,不愿意承诺开放农产品市场。如果欧盟对政策不做进一步的修改,WTO很难在2004年底就全球农业贸易的新规则达成一致。
程国强表示,努力维护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积极推动多哈农业谈判进程,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农业贸易规则和竞争秩序,有利于我国农业获得更多的公平贸易和发展的机会,对我国解决“三农”问题具有深远的意义,符合中国的战略利益。我国去年开始试点的粮食直补政策,总额约为112亿人民币,不到农业总产值的0.5%,由于采取了直接补贴方式,因此符合WTO现行农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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