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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动员暨培训视频会议在南宁召开

出处:广西农业信息中心 作者:包寒 发表日期:2007-4-30 15:48 阅读次数:




    4月30日,广西农业厅、财政厅联合召开全区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动员暨培训视频会议,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自治区政府下发的《2007年全区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部署2007年全区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具体工作。

    会议由农业厅副厅长韦祖汉主持,农业厅厅长张明沛、财政厅副厅长关礼、农业厅总农艺师白先进等领导出席会议。视频会议主会场设在农业厅,全区各地级市农业局设有分会场。

    广西是水稻主产区,播种面积列全国第三位,今年广西首次被国家批准列入全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范围。从会上了解到,广西实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实施水稻良种补贴,包括采用常规稻繁殖、杂交稻制种等种子种植的面积,按照每亩早稻10元、中稻15元、晚稻7元进行补贴。在原计税耕地范围内,使用良种种植水稻的生产者(含农场、农科院所)均可享受补贴,库区移民、扶贫移民的免税耕地,以及享受税改免税的国有农场和农科院所的耕地,与计税耕地同等待遇。已被征用为非农用的及已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面积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面积主要依据2003年计税耕地面积范围,重点是以2007年的水稻实际种植面积为准。补贴资金按早稻、中稻、晚稻分3次发放。

    张明沛厅长强调,良种补贴是中央、国务院采取的一项重大支农惠农政策,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在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中,必须严格把握好三个重点环节:一是严格做到“四个公开”,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二是严格核定范围和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统一口径、统一格式逐级申报登记、核实、汇总、上报;三是要按照财政厅、农业部联合下发的《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管好用好补贴资金。

    关礼副厅长在会上就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要求作重要讲话,关礼副厅长要求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共同推进水稻良种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

    会上,农业厅粮油处何彬处长围绕水稻推广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具体操作规程进行培训。

主会场现场

张明沛厅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关礼副厅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韦祖汉副厅长主持会议

何彬处长在会上进行培训

主会场参会人员

附件:

自治区农业厅厅长张明沛在全区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动员暨培训视频会上的讲话.doc


发布员:b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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