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市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计划实施面积80.64万亩,其中早稻39.5万亩,晚稻41.14万亩。按照中央确定的补贴标准,早稻、晚稻每亩分别补贴10元、7元。采取直接补贴方式,补贴资金按核定的良种水稻种植面积直接发放到种植户的专门账户。对土地承包人租赁土地给他人种植或由他人代种水稻的,按谁种谁享受补贴的原则,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租赁人或代种人。我市有关部门已开始一系列的工作,并于5月28日召开水稻良种推广补贴实施工作会议,布置该项工作的进行,目前正在组织村民小组组织申报、登记、公示、造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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