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业办电〔2007〕57号
各市农业局:
目前,我区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总体顺利,玉林、梧州、河池等市已完成早稻补贴面积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要求,补贴资金要在8月31日前发放到农民手中。时间紧,任务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自治区将实行分批次审批补贴面积、拨付补贴资金的办法,即先报先批、先拨款。请各地本着对农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快工作进度,抓紧上报早稻、中稻、晚稻良种推广补贴面积,上报材料必须由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对因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国发明电〔2007〕1号要求,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厅粮油处联系,联系人:唐玉媛、许振华,0771-2182605、13978821605、13597117149。
附件:《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
二OO七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