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而推进的一项惠民政策。今年11月,港口区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式批复,同意该区于2008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6万多港口区农民将受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推进,12月20日上午,港口区召开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会。会议要求,各镇各村要逐级动员,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要尽早组织成立工作组,运用广播、宣传栏、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多形式地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知度和知晓率,让农民真正认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切身体会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心和温暖;要尽可能做到合作医疗、预防保健、医疗服务“三位一体”,充分发挥各自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应有的作用;要严格按照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原则,保证参合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基金的正常运转和合理使用,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该区设定了此项工作的总目标与阶段性预期目标。总目标为:建立基本覆盖全区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阶段性预期目标为:2008年,全区100%的镇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区农民参合率达85%以上,基金使用率达80%以上,农民受益率达50%以上,住院参合农民平均补偿率达35%以上;2009年全区农民参合率达90%以上,基金使用率达85%以上,农民受益率达65%以上,住院参合农民平均补偿率达40%以上;2010年全区农民参合率达95%以上,基金使用率达75%以上,住院参合农民平均补偿率达45%以上。
当天下午,该区还举办了新型农村合作工作政策宣传培训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