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转变干部作风
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桂作风效能办发〔2008〕1号
关于召开全区2007年度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工作总结表彰暨2008年度选派新农村
建设指导员动员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直、中直驻邕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党委同意,定于3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在自治区党委礼堂召开全区2007年度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总结表彰暨2008年度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动员视频会议;11日由自治区定点扶贫办公室负责在南宁饭店举办2008年度区直、中直驻邕单位派出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2007年度全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
(二)表彰2007年度全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先进后盾单位、先进工作队、优秀指导员;
(三)动员部署2008年度全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
(四)培训2008年度区直、中直驻邕单位选派的指导员。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设主会场和分会场。主会场设在自治区党委礼堂。分会场设在各市、县(市、区)党政电视会议室(用机要专线传输信号)。会议于3月10日上午9时开始,请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人员: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作风组正副组长;自治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自治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区直、中直驻邕包村单位分管领导;典型发言代表和领奖代表(名单附后);区直、中直驻邕单位2007年度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2008年度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二)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人员:各市、县(市、区)党委分管副书记、组织部长;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2007年度被评为全区先进后盾单位的代表,先进工作队的代表和全体优秀新农村建设指导员;2008年度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四、其他要求
(一)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邕外人员,请于3月9日下午5时前到自治区基层办报到(联系电话:0771-5898520)。
(二)2008年度区直、中直驻邕单位派出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请于11日8:00到南宁市饭店参加培训班。
自治区作风效能办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二○○八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