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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政府拨出60万元专款补贴灾后恢复生产

出处:钦州日报 作者:记者 张如月 发表日期:2008-3-17 16:44 阅读次数:

    3月12日,一笔60万元的恢复农业生产专项经费从市财政预算经费中直接拨付到各县区农业局,用于补贴我市灾后农业的恢复生产。

  今年1月14日以来的持续低温阴雨天气给该市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据统计,截至2月18日,全市种植业(含水果)受灾74.35万亩,成灾36.22万亩,绝收11.65万亩,直接经济损失63599万元,其中蔬菜受灾达32.11万亩,水果受灾达19.93万亩。为了尽快恢复我市灾后农业生产工作,引导帮助农民进行改种补种,抢农时,减少损失,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市财政经费中拨出专项资金,对受灾农户给予适当的农资、种子等补助,以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积极性。

  根据《市政府60万元灾后生产恢复农业生产专项经费分配方案》,60万元分别拨给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和浦北县。

  为确保专款专用及用出效益,市长张晓钦特别指示:“这笔专款一定要用出效益,农业局要加强指导,督查室要进行督查。项目完成后要向市政府提交评估报告。”

  市政府还对这笔专项经费的分配作出了专门规定,强调严禁截留挪用资金,不得弄虚作假,要在3月底前补贴实物到户,4月份作出书面效益评估报告。同时,市政府督查室还将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发布员: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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