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将2008年定为“农药登记管理年”。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广西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暨农药市场产品质量和标签抽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扎实推进广西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2008年5月12日,自治区农业厅植保总站在桂林市永福县举办广西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暨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定培训班,来自部分市、县植保站负责人以及基层农技人员、植保机防队员共计120人参加了培训,卢维海副站长进行了培训,黄晞科长主持会议。
卢副站长宣讲了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定,介绍了广西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的主要内容。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定,是我国农药管理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农药管理改革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新规定中的核心内容是三个:一是取消农药的商品名,只允许用通用名和简化通用名;二是规范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对标签标注的内容、字体大小以及位置都有严格的限制;三是适当的提高登记门槛,对正式登记的资料要求前移到临时登记,为推进退出机制、减少农药残留,减少对环境污染创造条件。

培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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