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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多名”将成历史

出处: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宋春风 通讯员/马光 发表日期:2008-7-2 11:14 阅读次数:

                       我区规范农药登记管理,7月1日后生产的农药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
 
   一个百虫灵,却有“一扫光”、“死吊吊”等多个商品名称,换一个商品名,价格就往上翻几个跟头;一种普通的除草剂乙草胺,就有禾耐斯、圣农施等几十种商品名,连经销商都不太清楚药效是否有差别,更不要说普通农民……
  记者从自治区植保总站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农药名称管理、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从7月1日起,生产上市的农药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只能用通用名,就是农药产品中起作用的有效成分名称。农药换个名称换个价的“一药多名”现象将成为历史。

  自治区植保总站站长王凯学表示,长期以来,千奇百怪的农药商品名称迷惑、坑害了不少的消费者:一是在对症用药上,消费者辨不清有效成分,想轮换农药,结果花钱买回的还是同一种农药;二是“一药多名”现象背后的真正目的是“一药多价”,换个商品名称就成了新农药,以商品名变脸的方式抬高“新药”价格,最终是坑农害农;三是有的厂家任意添加某些农药成分,生产所谓的新农药,不但药效差,更容易造成作物、水生物及饲养动物的药害,对生产和环境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为切实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将2008年定为“农药登记管理年”,其中禁止“一药多名”是规范农药登记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今年以来,我区农业部门深入推进“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深入各地农药生产企业进行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宣讲,建立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与农药生产企业的联系制度;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挂图等,对全区农药经营企业、基层执法人员和广大农民朋友进行宣传培训;采取加强农药生产抽查、紧抓市场执法监督等办法,严格对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这些都为7月1日起取消农药商品名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王凯学说,取消农药商品名,实行一药一名,现有的农药名称数量将从1.6万个减少到1700个。同时农民有了知情权,有利于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有利于净化农药市场,防止利用商品名称造成不该发生的坑农害农事件。此外,还可以促使企业用真实成分、产品质量、优质服务来提高竞争力,对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农药生产企业平等竞争,都将产生有利的影响。
 
  
 
 
 


发布员:李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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