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要求,梧州市先后组织了3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分六期到南宁参加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举办的“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培训班”。 2008年8月21日,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组织师资人员对贯彻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调查,对我市已参加培训的部分学员进行回访,了解学员的学用情况,开展业务咨询,听取学员意见,提高教学质量,使今后培训班得更切合实际需要。
自治区师资人员开展业务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