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6日,上林县获批准实施2008年国家农民培训项目。
年初,该县在南宁市的组织下积极申报,经过审核和筛选,获得农业部批准实施2008年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阳光工程项目。上林县的项目培训任务1000人,获中央财政阳光工程专项补助资金37万元,人均补助标准为370元,对有转移到二、三产业和城镇就业意向的农民开展转移就业前的职业技能短期培训。培训由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上林县分校、县就业服务中心、县职业技术学校负责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稳定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据悉,除了上林县,南宁市还有武鸣、横县、宾阳、隆安、江南共六县区获得农业部批准实施2008年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阳光工程项目。 |